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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办理2007年《护士执业证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5 18:32:31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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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参加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专业、初级“士”)成绩合格者,从即日起即可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办理程序如下:

  1、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由单位集体办理。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5)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6)护士执业健康查体表

  (7)2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单身免冠彩照,另准备2张照片自行贴在申请表和查体表上。(注:请将身份证和考试成绩单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贴在档案袋的背面)

  各单位将信息录入电脑(无“护士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到所在地的区、市卫生局集体办理录入信息)后送市卫生局医政处。

  2、暂时没有在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考试合格者,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卫生局集体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5)护士执业健康查体表

  (6)2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单身免冠彩照,另准备2张照片自行贴在申请表和查体表上。(注:请将身份证和考试成绩单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贴在档案袋的背面)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健康查体表》和档案袋由各区(市)卫生局和单位到市卫生局医政处统一领取。首次护士注册费用为8元。

  请各位考生领取成绩单后在2007年10月8日-30 日期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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