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青岛办理2007年《护士执业证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5 18:32:31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
|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各位考生: 参加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专业、初级“士”)成绩合格者,从即日起即可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办理程序如下: 1、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由单位集体办理。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5)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6)护士执业健康查体表 (7)2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单身免冠彩照,另准备2张照片自行贴在申请表和查体表上。(注:请将身份证和考试成绩单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贴在档案袋的背面) 各单位将信息录入电脑(无“护士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到所在地的区、市卫生局集体办理录入信息)后送市卫生局医政处。 2、暂时没有在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且考试合格者,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卫生局集体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5)护士执业健康查体表 (6)2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单身免冠彩照,另准备2张照片自行贴在申请表和查体表上。(注:请将身份证和考试成绩单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贴在档案袋的背面)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健康查体表》和档案袋由各区(市)卫生局和单位到市卫生局医政处统一领取。首次护士注册费用为8元。 请各位考生领取成绩单后在2007年10月8日-30 日期间办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