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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卫生部门提醒:谨防肉毒梭菌食物中毒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6 11:54:57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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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9月27日专电(记者李倩)近日,云南省卫生厅发布了2007年第十次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食用“肉疙瘩”火腿肠,以免造成肉毒梭菌食物中毒。 最近在河北省和山西省发生了肉毒梭菌食物中毒事件,经河北省卫生厅调查,在石家庄市乾丰食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光食品厂、石家 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了解到,肉毒梭菌食物中毒是食物被肉毒梭菌污染后,肉毒梭菌产生的肉毒毒素在食用前未经彻底加热处理而导致的。肉毒梭菌为厌氧细菌,可产生多种毒素,这些毒素为强烈的神经毒素,中毒多表现为头晕、无力、视物模糊、眼睑下垂、咀嚼无力、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等,中毒潜伏期为1-7天,病死率较高。 为避免类似食物中毒事件在云南省发生,云南省卫生部门发出公告:凡是有经营上述食品的商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尽快收回食品。餐饮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上述食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上述食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工商、质监等部门;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购买和食用上述食品。如吃了上述食品并出现中毒症状的,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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