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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将实行每年考核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7 11:55:48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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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全省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将每年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分等级下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考核合格不合格,社区居民说了算。 日前,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福建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对象为本省辖区内依法注册、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和社区居民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社区居民考评采取抽样问卷、拦截调查的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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