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卫生部对心血管介入诊疗实行准入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9 11:59:33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本报讯(记者施嘉奇)记者昨天获悉,卫生部发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将对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实行准入制度。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是指经血管穿刺径路进入心腔内或血管内实施诊断或治疗的技术,常用技术有心血管造影、介入支架等。此次卫生部《管理规范》明确,开展这个技术的必须是三级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心血管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者胸外科的诊疗科目,有血管造影室和重症监护室。

  此前,上海已经通过医保约定的形式,提前开展心脏介入手术进行准入。全市已有30家医院获得心脏介入治疗准入资格,得到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市心脏介入质量控制中心主任、瑞金医院副院长沈卫峰透露,对心脏介入手术设置门槛后,瑞金、仁济等24家医院成为申城首批获得准入资格的医院,病人在这些医院进行心脏介入手术,可以享受医保。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