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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有偿供浆不等于“卖血” 两者不能混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 11:04:07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提到采供血时,人们容易混淆“有偿供浆”和“有偿献血”这两个概念。卫生部医政司血液处处长衣梅14日指出,有偿供浆不等于卖血,献血和采集血浆是两套系统。

  衣梅说,献血是由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单位——血站来采集,血站采完血分离后直接供给临床。对血站的管理依据是1998年实施的献血法。献血法规定,我国临床用血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在我国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传统观念等原因,无偿献血制度的推行有一定难度,因此目前仍存在少量的有偿献血。“但固定的、无偿的献血者是最安全的。”她说。

  单采血浆站一般是由企业设置,它实行机械采集单采血浆,不能用于临床,其唯一的供应对象是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用于制造血液制品。对单采血浆站的管理依据是1996年实施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规定要求采集血浆必须是无偿的。国际上单采血浆有有偿的,也有无偿的。(记者周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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