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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患者输过期血 家属讨说法医生称无危害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 11:14:27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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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汪万里、陆勇摄影报道)血液包装袋上写清楚了“失效”时间,但医院却仍拿“失效”的血液给病人输送。昨天上午,看着转院治疗的18岁女儿程国英已熟睡了,父亲程先生说,他一定要向厚街某医院讨说法,让医院给女儿的血液做一次全面的检测。 而据东莞市中心血站刘主任解释,虽然按照包装袋上的时间,给程国英输送的血液 证据:包装袋上注明失效时间 2月2日中午,记者在厚街三屯管理区找到了程国英的母亲胡帮仙。她告诉记者,1月26日发生这个事情到现在,医院方面并没有给予合理的解释。 据她介绍,1月6日,女儿因肚子痛到厚街某医院检查,发现是黄体破裂,住院手术治疗。住院20天仍没有痊愈。1月26日下午2时30分,医生给女儿输血。“当时我就觉得那袋血颜色好像有些深,但也不知道有什么问题”。下午3时半,丈夫程某来到医院,看到血液袋上的时间,觉得有问题,赶紧叫来医生。医生当即把正在输的血停了下来。 胡帮仙拿出了事发后他们拍下的血液袋的照片。记者看到,照片上注明“采集时间2007年1月21日13:55”,“失效时间2007年1月26日13:55”。 疑问:过了有效期怎么还能用? 昨天上午,程先生说,“输血时间1月26日下午2时多,按照血液袋上的时间,输血时已经失效了”。2月1日,他将女儿从厚街某医院转到了中山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继续治疗。 发现问题之后,厚街该医院方面当即找他们协商,“换了一袋血,又减免了600多元医药费,但是我想让他们把我女儿的血液做一次全面的检测,确保没有问题,他们却不愿意,”程先生说,“过期的血液输到人身上,谁敢说不会有问题啊!” 事发后,他多次找卫生部门、药监部门,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程先生说,“明明是失效的血,为什么还给病人输?那天,血站的工作人员也来了,说血液虽然过了有效期,但还可以用。如果是失效的血还可以继续用,那为什么要标注失效时间呢?” 医院:血小板有效期实际为7天 2月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厚街该医院。医务科廖主任告诉记者,程国英的这个事情,他们已经给家属解释过很多次了,家属早就应该明白了的。 “虽然,包装袋上写着有效期是5天,而实际上血小板的有效期是5至7天,所以,实际上这袋血并没有过期,还是一样有效的。” 既然如此为何不直接写成7天?“这是为了安全起见,才把有效期提前了两天。”廖主任称,“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家属可以放心。” 血站:失效的血液一般不使用 记者随后联系东莞市中心血站刘主任。他告诉记者,血小板的有效期一般来说是5天,在血液包装袋上就是这样来标注时间的。“但实际上在我们这样的包装条件下,有效期能达到7天。” 1月26日下午发现这个问题后,他也赶去厚街医院跟家属解释过。“我翻来书本给家属看,上面注明了这一点的。我们之所以把有效期提前两天,主要是考虑安全的问题,避免出现问题”。 那么,过了5天有效期的血,一般情况下还会给患者输送吗?对此,刘主任表示,“一般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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