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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07年重点治理12种“医闹”行为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 11:14:29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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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2月3日专电(记者梁冬)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2007年黑龙江省医疗卫生和公安部门将联合对“医闹”行为进行治理,今后在医疗机构内摆设灵堂等12种恶劣行为将被严惩。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日前下发的文件,本次重点治理的12种“医闹”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冲击或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在医疗机构内摆设灵堂;围堵医疗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陈尸要挟或抬尸游街闹事;抢夺和偷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财物;无理占据病床拒不出院;胁迫医务人员索要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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