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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大夫输错液致患者皮肤过敏 患者获赔5千元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7 20:59:37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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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家住北京市丰台的姜女士,一次到某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时,遇粗心大夫输错液,致姜女士产生过敏性皮疹、药疹,并伴有抑郁症。于是姜女士将该服务站及其所属医院告上法院。日前,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姜女士获赔5000元。 开庭审理时,被告医院及其社区卫生服务站表示愿意与姜女士调解解决。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赔偿姜女士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 责任编辑:泰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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