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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胞如何在京申请大陆执业医师资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 22:20:30  文章录入:玫瑰  责任编辑:玫瑰

   目前,海峡两岸的交往越来越多了,台湾同胞希望在北京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人也多了起来。

   自从2006年卫生部准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台湾同胞可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和短期行医以来,就出现了“台湾医生热考大陆执照”的现象。今年4月份,卫生部又作出特别规定,台湾同胞除了获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可参加资格考试外,具有台湾医学专业学历的也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一.对想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台湾同胞,在学历及专业以及申报类别方面有哪些要求?
 对具有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同胞,其学历应是国家教委认可的内地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国外或台湾地区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同胞,其学历必须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以申请参加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不能同时报考多个类别。

    二.已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同胞是否还有一年实习期的规定?应向哪儿提出实习申请?
 取得规定学历后,要在内地的医疗机构内,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实习满一年。台湾学生应向提供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提出实习申请。在国内不同高等院校接受不同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的,可以向其取得医学专业最后学历的高等院校提出实习申请,并不间断完成一年期限的实习。

    三.申请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台湾同胞应到哪儿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同胞在《北京卫生人才网:
www.bjwsrc.org》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临床、口腔类别考生到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进行报考资格现场确认;中医类别考生则需到其实习机构所在的各区县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6项相关材料。在《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的“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专栏”也可以查询到。

    四.已经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而未能通过的台湾居民,如果再次申请参加考试,还需要再次参加实习吗?
 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已连续二年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而未能通过的台湾居民,第三年申请报考医师资格时,需提供在大陆三级医院实习满6个月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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