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 | 图片 | 求职 | 招聘 | 搜索 | 论坛 | 会员 | 博客 | 电影 | 专题
男护人才 | 检索 | 医院 | 考试 | 下载 | 邮箱 | 视频 | 商城 | 许愿 | 导航

返回首页 | 关注男护 | 就业频道 | 护理频道 | 医学频道 | 健康频道 | 考试频道 | 文学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男护士网 >> 医学频道 >> 医界新闻 >> 行业新闻 >> 正文    
  重庆大病医疗救助取消病种限制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重庆大病医疗救助取消病种限制

www.nanhushi.com     佚名   华龙网-重庆晚报 

  我市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众,经诊断需住院治疗就可获救助

  本报讯 生病要住院的低保户或五保户,不用再担心大病医疗救助中的病种限制了,只要经诊断需住院治疗就可获得救助。昨日,记者从在渝召开的全国城乡医疗救助会议上获悉,针对大病医疗救助,我市率先在全国打破病种限制,让困难群众真正看得起病。

  目前,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分为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及临时医疗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可享受这些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通常设有起付线或限定病种,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般设8种,在限定的病种以外就报不了。”取消病种限制后,救助对象只要持有效的低保证、五保证等证件,在定点医院就诊,一经诊断需住院治疗的,在规定的年救助标准内,实行分段救助。

  以渝北区为例,城市低保对象患大病住院治疗,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总额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可支付、单位应报销以及社会互助帮扶后,按20%予以救助。而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10%予以救助,年最高救助金额10000元。

  “救助对象住院治疗,出院后无需再报销。”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渝北区已建立起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系统,该系统会将医疗费用自动生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金额、民政救助金额及救助对象自付三部分,个人该付多少一目了然,而不用再跑路。据透露,渝北区建立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管理系统,有望在全市推广,让群众看病更方便。

  另据了解,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实行的“五位一体”模式(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及慈善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众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相结合。这一模式受到民政部肯定,将在全国推广。

  (记者 李珩)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热 门 信 息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青海省再次对城市医疗救…
    慢性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专 题 栏 目

    Copyright©2006-2017 中国男护士网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
    QQ留言 QQ群 电话:15069789263 邮箱:malenurse@163.com
    鲁ICP备17052714号-1   鲁公网安备 370899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