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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推行电子处方 三级医院告别“天书处方” 【注册男护士专用博客】          

烟台推行电子处方 三级医院告别“天书处方”

www.nanhushi.com     佚名   水母网 

    由于医生字迹潦草而导致患者看不懂处方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昨天获悉,烟台毓璜顶和烟台山两家三级医院已彻底告别龙飞凤舞的手写处方,实行电子处方。

    据了解,离休人员、统筹病种患者以及工伤职工可凭医保《专用病历手册》挂号,两医院可将就诊条码粘贴到《专用病历手册》上,便于患者就医。医师在诊疗时要将离休人员、统筹病种患者、工伤职工的病情、检查、治疗、用药等情况详细记录在医保《专用病历手册》上。用药时要写清用法用量,中药处方要写清饮片及汤剂全称。要按规定控制处方药量。参保人员凭《专用病历手册》和票据到医保处报销。

    根据规定,门诊票据的西药部分要按票据内容打印,中草药要打印出各饮片的名称、数量等。医师在给病人诊治后,按上述要求,将医嘱记录在《专用病历手册》上。并应尊重病人意见,允许其到其它医疗机构购药、治疗等。不允许出现病人到其它医疗机构购药,医师不在《专用病历手册》下医嘱的现象;离休人员、统筹病种患者、工伤职工提出要到定点药店购药的,要为其填写复式处方。

    据介绍,医师在为患者提供《药品目录》外药品或使用费对应疾病、伤情的药品、《诊疗目录》以外的检查、治疗项目时,要向患者讲明,并要求病人在《专用病历手册》上签字,避免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在调换《专用病历手册》时,在医院的就医条码可以随患者下次门诊更新。各县市区的参保职工门诊就诊时,也实行门诊电子处方,并按上述要求管理。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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