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感冒竟致股骨头坏死 患者将状告两家医院索赔 |
|
www.nanhushi.com 佚名 不详 |
感冒发烧到医院治病,却治出了股骨头坏死。随后,市民王先生将两家医院告上了法庭。
2001年,市民王先生因为感冒和药物过敏到四方区一家医院治疗,他用药后出现了周身过敏的症状,经过诊断是得了药物性皮炎。
随后王先生转诊到本市一家较大的医院就诊,但是在经过一段时间住院治疗后却又发现他得了股骨头坏死,经过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王先生构成了5级伤残。
青岛市南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两家医院在治疗王先生的病时均存在失误,因此一审判令两家医院共同担责三成,赔偿王先生医药费、残疾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8万余元。王先生不服判决上诉后,市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责任认定。
|
|
|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上一篇文章: “新医改”百姓希望:医疗费报销比例再高些 下一篇文章: 华北制药管理缺位 折戟四川两年不得露面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