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姚贝娜的去世,在医疗界和新闻界掀起一片哗然,起因疑似与一名医生有关。
1月16日,歌手姚贝娜因乳腺癌复发病逝,根据贝娜生前遗愿,医生将为她做角膜捐献手术。某报记者为抢独家新闻,乔装成医生助手,混入太平间,对着逝者遗体大肆拍照。据当时在场外的一名记者爆料:“五分钟后,太平间内发生争吵,原来姚贝娜的家人并不知道有外人潜入,在知道对方伪装成医生助手偷拍之后,十分生气,华谊老总出面删除了相机里的照片。”
一时间舆论哗然,对默许记者入内的涉事医生的医德提出质疑。网友@烧伤超人阿宝发帖称:“我认为姚医生已经践踏了伦理和道德的底线,已经不再适合担任现在的工作。”但也有网友为当事医生辩驳,认为在不确定医生是和记者进行了金钱交易还是单纯为了宣传眼角膜捐献时,不宜下评论。
但手术室拍照事件不是第一次起风波了,这一次尤其折射出医生们对患者隐私的尊重不足。如果当时家属不在场,难道医生们就任由逝者的遗体暴露在冰冷的摄像头和刺耳的“咔嚓”声下吗?这已经超出医德的问题了,是最基础的伦理和尊重问题。
有人会说,也许是记者巧言令色,让医生一时蒙蔽了呢?笔者想起前两天刚在朋友圈转的帖子:医疗记者因学一点医学知识。同样的,在这个自媒体时代,医院医生动辄上头条的时代,医生是否也需要懂一些新闻知识和法律知识?什么时候能和媒体打交道,什么时候该坚守阵地?哪种限度的拍照是允许的自媒体,哪种限度会侵犯患者的隐私权?
另外,这件事还折射出医院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普通人竟能随意伪装成医生,瞒过家属亲近患者?在管理严格的医院,这是难以想像的事情。一位医生分享了同种情况下,哈佛医学院的处理方式:某知名人士入院后,全院医生都收到了电子邮件,重申必须保护患者隐私,除非患者书面授权,不得透露情况;而且入医院院门需查证件,更别说是进入ICU、伪装成医生助手了。
需要声明的是,我国在保护患者隐私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非空白。《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中规定: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而且,法律明文规定,捐献器官为患者隐私,在未经患者生前同意或近亲同意,任何实施摘取器官的医生不得擅自对外公开。
但在这件事中,相关规定都成了一纸空文了。虽说是医生的默许让记者大行其道,但如果医院平时就重视相应的责罚制度,重视患者和家属的隐私保护,医生也不敢乱钻空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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