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的发病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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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癌症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体环境的紊乱和内外环境之间的整体统一被破坏所造成。在生理条件下,体内各组织器官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既有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常处于不断地产生矛盾和解决矛盾,从而维持在相对平衡的状态之中,既所谓:“阴阳协调”,所以《素问,生气通气论》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当这样相对平衡状态因某种原因而遭到破坏,又不能立即自行调节得以恢复,也就是“阴阳失调”时,就会发生癌症。
癌症的发生是错综复杂的,总的归纳起来,不外“正”和“邪”两个方面的因素。“正”即正气,是指人体的结构与正常功能,包括对致病因素的抵抗能力;“邪”即邪气,泛指导致癌症的各种因素。癌症就是在一定条件下“邪正相争”的结果。
在癌症发生的过程中,正气和邪气这两个方面的因素都是不容忽视的。正气不足是人体发生癌症的根据,邪气侵入是发生癌症的条件,因为邪气的致癌因素是通过人体正气的变化才能发生。所以中医十分重视正气在发病中所发挥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当人体受到外来的邪气侵袭时,如果正气旺盛,机体足以清除邪气的不利影响,正能胜邪,人就不会发生癌症,所以《素问遗篇,刺法论》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反之,正气虚弱,机休不能清除邪气的影响,正不胜邪,以致正常生理活动受到破坏,就会发生癌症。所以《素问、评热病论》说:“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虚弱,主要是体质禀赋,精神状态,生活环境和饮食习惯,以及营养状况,体质锻炼等情况有关,这些在癌症的发病中都具有一定的作用。此外,正气的主导的作用不仅表现在癌症的发生方面,而且体现在癌症的发展变化和转归方面。正胜邪退,癌症向好的方面发展;正衰邪进,癌症就发展严重,甚至死亡。
总之,人体癌症发生的原理,是从整体观念出发,强调以正气为主的癌症发病观点,也重视邪气在癌症中的重要作用,正邪相争破坏了体内的阴阳平衡协调而发生癌症。正、邪对于临床分析癌症,诊断癌症,治疗和防犯癌症,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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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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