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起付线降至1800;超500元贵重医用材料报销升至70% ●社区门诊报销比升至70%;装人工器官报销费用标准提高20%
7月1日起,在职职工基本医保门(急)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起付线,将由目前的2000元降为1800元。同时,在职职工如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将从60%提高至70%。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基本医保待遇标准调整方案。在新调整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待遇标准中,以上两项方案将专门针对400余万名城镇在职职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决定,将参保人员就医使用的单价500元(含)以上的贵重医用材料,如心脏支架等,报销比例由目前的50%提高到70%;安装心脏起搏器等人工器官报销费用的标准也将提高20%。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蒋继元处长昨日解释称,这两项标准都是近8年来首次调整,且调整力度比较大。调整后,个人报销费用能够比原先增加40%左右。
这两项调整不仅适用于812万名参加基本医保的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还包括“一老一小”大病医保的148万参保人员,161万名享受本市公费医疗的人员,3万名本市离休干部,以及7月起实施的城镇无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政策总共将覆盖1171万人。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测算,此次医保报销方案调整后,一个年度将减少个人负担4.6亿元左右,是近年来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
■ 解读职工社区就医比大医院多报20%
新规定施行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社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相比在大医院门诊就医可报销的50%,比例差距拉大为20%。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上此前政府出台的社区卫生“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价(即社区部分常用药品可在进价基础上增加的15%费用由政府负担,社区以药品进货价销售)”两项政策,将有助于引导更多职工到社区就医。“不仅能缓解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也能促进社区卫生的更好发展。”职工上半年门诊未报可按新标准
由于新报销标准将于7月1日正式执行,劳动部门昨日发布规定,7月1日前发生的贵重医用材料费用和人工器官费用,按原规定报销;7月1日(含)后发生的此两类费用将执行新政策。
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今年上半年门(急)诊医疗费用已办理报销的,费用仍执行原规定;上半年门(急)诊费用未办理报销的,可以按照新政策规定的标准报销费用。算账
1.职工门诊
职工刘先生门诊费用2万元,此前起付线2000元,其余按在大医院就医50%报销比例计算,报销9000元;调整后起付线1800元由个人账户支付,其余按在社区就医70%报销比例计算,可多报销3740元。
2.贵重材料
王先生住院发生贵重医用材料费用5万元,此前按50%纳入报销范围,为25000元;调整后按70%纳入报销范围,增加了10000元。
3.人工器官
李先生安装心脏起搏器费用3万元,此前按最高支付限额18000元纳入报销范围,现按最高支付限额21600元纳入报销范围,增加3600元。(记者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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