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医疗机构自配药物制剂价格政府“说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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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10月29日电(记者李兴文)江西省发改委最近出台规定明确指出,全省医疗机构自配药物制剂实行政府定价、分级管理,药物制剂配制成本利润率最高不超过5%。 江西省发改委规定,全省医疗机构自配药物制剂价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或调整,配制成本利润率最高不超过5%。医疗机构必须明码标价,不得虚摊费用,虚报定价成本,越权自行定价。 根据规定,江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省级医疗机构及中央机关、部队在南昌的医疗机构自配药物制剂价格。其余医疗机构自配药物制剂价格,按属地原则授权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江西省发改委将对医疗机构自配药物制剂价格执行情况一年审核一次;对医疗机构越权制定制剂价格、虚报定价成本、擅自提高规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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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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