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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护理学操作—光照疗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1 14:14:35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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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应用光照疗法,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降低血清胆红素浓度。 (二)实施要点: 1.评估患儿: 了解患儿每日血清总胆红素数值、体温、出入量等状况,告知患儿家长实施光照疗法的目的及必要性。 2.操作要点: (1)核对患儿姓名、床号。 (2)备好光疗箱,检查各项仪表是否正常。相对湿度保持在50-60%,冬季温度保持在30℃,夏季保持在28℃。 (3)患儿入箱前予裸露,清洁皮肤,剪指甲,戴眼罩,遮盖会阴,测体温、体重并记录,记录入箱时间及灯管开启时间。 (4)患儿入箱后,单面疗法每2小时翻身一次,2-4小时测体温一次,观察患儿精神反应、呼吸、脉搏、皮肤完整性,四肢张力有无变化及黄疸进展程度并记录。 (5)光照过程中患儿出现烦躁、嗜睡、高热、皮疹、呕吐、拒奶、腹泻及脱水等症状时,及时与医师联系,妥善处理。 (6)患儿出箱后记录出箱时间及灯管使用时间。 (三)注意事项: 1.患儿光疗时,应当随时观察患儿眼罩、会阴遮盖物有无脱落,注意皮肤有无破损。 2.注意患儿洗浴后不要擦抹爽身粉,防止降低光疗效果。 3.患儿光疗时,如体温高于37.8度或者低于35度,应暂时停止光疗。 4.光疗不良反应有发热、腹泻、皮疹、维生素B2缺乏、低血钙、贫血、青铜症等,注意监护患儿在光疗中的不良反应。 5.灯管使用300小时后光能量输出减弱20%,900小时后减弱35%,因此灯管使用1000小时必须更换。 6.保持灯管及反射板的清洁,每日擦拭,防止灰尘影响光照强度。夏季为避免箱温过高,光疗箱最好放于空调病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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