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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室工作制度——护理工作制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13 13:30:42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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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室工作制度 1、供应室严格区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流程线不逆流。 2、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质控要求及绝对无菌。 3、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由供应室每日定时赴门诊和临床科室下收下送。凡不在供应范围以内的器材及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4、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5、科室发现供应物品有错误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及时了解、纠正和补换。 6、凡沾有浓血的器械,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由各科室先行初步消毒后送供应室。 7、供应物品做到五不发(有疑问的不发、标签过期不发、物品潮湿不发、物品不全不发、无消毒日期不发)。 8、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9、供应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无菌日期、包扎人编号,以便检查。 10、高压蒸气灭菌时,高压锅内必须放化学指示带,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保证灭菌效果。 11、无菌间每日用紫外线或电子灭菌灯消毒,每月进行空气消毒器材抽样细菌培养一次。 12、供应器材、物品帐目清楚,各科有固定基数,供应室每月去各科室核实物品数量及了解周转情况。 13、凡无菌日期超过一周或封口已被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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