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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护理工作制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25 9:54:05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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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1、严格三查七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2、转抄和执行医嘱,要下班核对上班,每周护士长总核对一次,查对者签字记录。 3、抢救病人时口头医嘱,需要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医嘱不清楚或未签名,不注明时间、剂量、用法时,应问清楚及补上后,方可执行。 5、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6、给药、输液、输血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多种药物合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并登记,确定无误后方可输入,并注意观察输血过程,输血结束后,保留瓶(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核对。 8、无菌手术操作前,须查对用物灭菌日期及物品质量。 9、手术病人术前要查对姓名、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及术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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