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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记录书写要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5 10:41:16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1、用蓝墨水钢笔书写。要体现病情的动态变化,对危重患者需每天记录,其它患者每周记录1-2次,病情突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记录。

  2、护理记录内容及书写要求:

  (1)病情变化:包括症状、体征及主要检验和检查结果;

  (2)主要护理问题(包括躯体和心理的);

  (3)护理措施及效果;

  (4)心理护理及效果;

  (5)精神、饮食、睡眠、二便等情况;

  (6)护理工作中的经验及教训;

  (7)上级护师查房意见;

  (8)医师的建议;

  (9)护理会诊;

  (10)医师病例讨论结果:要记录讨论日期及讨论结果,对护理问题及措施的修改、补充。

  (11)护理病案讨论结果:要记录讨论日期,参加讨论人员范围(免记姓名),讨论目的、讨论结果、执行情况(包括对护理问题、护理措施的修改、补充及效果评价等)。

  (12)交接班记录:责任护士更换时,分别书写交接班记录。交班记录内容:记录日期、姓名、性别、年龄、族别、入院日期、交班日期、住院天数、交班时患者情况、交班护理问题、建议护理措施、签名。接班记录内容:记录日期、姓名、性别、年龄、族别、入院日期、接班日期、住院天数、接班时患者情况、接班时护理问题、计划护理措施,签名。交接班记录必须于交接班时的48小时内完成。

  3、每次护理记录:须有记录日期,危重患者应注明时间、记录后签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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