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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护理记录书写要求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5 10:41:18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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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护理记录书写要求: 1、用蓝墨水钢笔填写眉栏及页数。 2、白班用蓝墨水钢笔填写,中、夜班用红墨水钢笔填写。 3、记录时间为日/月,日在上,月在下,不写日、月二字。时间记录依24小时,如10:20;21:30.午夜12:00写作24:00,午夜十二时五分则写第二天的日期,为0:05。 4、T、P、R、BP不必写明单位,瞳孔栏内填写瞳孔的大小,单位为“mm”,仅记数字。 5、病情与处理栏内要用医学术语描述其症状、体征、处理、效果等。如果短时间内病情仅有1-2项变化者,可重点描述,余项可写同前或无变化。 6、每次测量记录后签全名。 7、要求书写整洁、清晰、及时、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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