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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与处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5 10:41:20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医嘱是医生为病人制定的各种检查、治疗、护理等具体措施,是护士完成诊治计划查核的依据;由医生开写,医护人员共同执行。
  (一)医嘱的内容
  医嘱内容包括医嘱日期、时间、床号、姓名,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卧位,隔离种类,药物治疗及其它治疗(药物治疗应写明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手术治疗应写明手术时间,麻醉种类、手术名称、术前用药等),特殊检查与化验,医生签名等。
  (二)医嘱的种类
  1.长期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只执行一次。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的须立即执医学教育网行。
  3.备用医嘱分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
  (1)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上,无停止医嘱一直有效;需要时使用。如氧气吸入prn.有的长期备用医嘱必须说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如哌替啶50mgimq6hprn.
  (2)临时备用医嘱必要时用,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即失效。

                                                   责任编辑:泰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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