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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院管理制度护理部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 0:27:00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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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七.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书写要求: 1.1 必须写明下达医嘱的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 1.2 顺序:a.专科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b.重点护理(如病危、病重、绝 对卧床、特殊体位等);c.特别记录(如记出入量、定时测血压等); d.饮食;e.治疗医嘱(根据用药种类、时间长短、用药方法等略加归 纳,先后排列,以便于执行和打印);f.检查、化验等。 1.3 停止医嘱应先写“停”,其后写明所停医嘱的内容。 2. 整理医嘱: 长期医嘱应及 医嘱单的最后一条长期医嘱下用红铅笔划一横线,然后将未停的医嘱按时 间顺序依次排列。 3. 执行医嘱: 3.1 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 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 3.2 执行医嘱时必须按查对要求认真核对,长期医嘱执行后在医嘱执行 单上立即打蓝“√”并签字,临时医嘱执行后在医嘱单上立即签全名并 注明实际执行时间。 全国医院工作制度 2008.7 第二征求意见稿 CHA 护理工作制度1-35 8 3.3 处理后的医嘱由护士确认,打印于医嘱单、医嘱执行单上,然后在 医嘱本上打蓝“√”。 3.4 需要时(P.R.N)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每执行一次在医嘱单上按临时 医嘱记录一次。 4.要求: 4.1 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10Am 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4.2 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必须开写医嘱,不得口头吩咐(对患者紧 急抢救时可先处理,后补开医嘱)。 4.3 开写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义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不 用的医嘱用红笔写明“取消(DC)”字样以示停用,开写、执行和“取消” 医嘱一律注明时间和签全名。 4.4 书写检查、治疗、饮食、护理常规等医嘱一律用中文,通用药名、 用法用中文也可以用外文缩写。 4.5 患者进行手术或转科时,术前医嘱或原科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 上以红铅笔划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开写术后医嘱和转科后医嘱。 4.6 医生开写特殊医嘱后,应向值班护士口头交待清楚。 4.7 护士执行医嘱时须经第二人认真核对。每班核对医嘱,并签名。每 周全面核对医嘱一次。 八.分级护理制度 1.新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 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 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 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医师根据病情下达护理分级医嘱后,作出分级护理的标记。 (1)特级护理 1.1 病情依据: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1.2 护理要求: a.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 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b.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 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 小时出入量。 c.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 变化。 d.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e.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f.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g.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全国医院工作制度 2008.7 第二征求意见稿 CHA 护理工作制度1-35 9 (2)一级护理 2.1 病情依据: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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