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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先进护理科室评选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 0:29:19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五一.二”沈阳市先进护理科室评选条件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工作方针,模范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医院下达的护理工作目标、科研、教学任务,质控考核评分前五名;

2床位与护士之比为1:0.4,年平均床位利用率9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科室护士总人数的50%;

3落实护理部业务学习计划,护士有扎实的专业护理知识,并能运用到临床工作中,三基考试整体成绩优异。积极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每年在核心杂志发表护理论文不少于1篇;

4科室工作有创新精神,在护理管理、业务和服务工作中为患者办事实、办好事,在护理管理业务、服务工作有创新之处,对提高护理管理、业务收效明显,受到同行认可及好评;

5 医护关系协调,团结团结互助。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执业行为规范,服务态度好,受到患者高度评价;

6护理人员着装整洁、规范、和体,体现良好精神面貌,举止端庄,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具有同情心,护理服务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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