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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7人因医院内拉横幅喧哗被判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5/22 21:31:41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近日,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对莱阳市某医院医闹案7名被告人进行宣判。


  被告人张某的妻子于2014年7月在莱阳市某医院产下一男婴,后被诊断为脑瘫。张某及其父亲张某某认为系医疗事故所致。2014年7月27日,张某某、张某等十余人在医院停车场进出口拉横幅,并用扩音喇叭高声喧哗,引发百余名群众围观,致使医院门口交通严重堵塞。其间,民警多次劝阻,被被告人张某某、张某等人撕咬、抓挠致轻微伤。


  莱阳市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等七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七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取得了医院谅解,判处七名被告人一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


  (原文标题:《烟台:7人因质疑胎儿死因医院内拉横幅喧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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