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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新制度;不超过5000元的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29 8:57:5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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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以后,再发生医患纠纷,将会得到更妥善的处理。 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调解时 不得收取费用 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河南省早有“动作”:今年5月底,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就透露,要将《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一批民生关注度高的规章,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医务人员不能收“红包” 不得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草案》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向患者如实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情况,并及时解答其咨询,做好心理疏导,若如实告知患者可能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如实告知其近亲属;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及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等。
出现医疗纠纷5种解决方式供选择 那么,如果发生医疗纠纷了,都有哪些途径解决? 《草案》表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5种方式解决:双方自行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纠纷金额不同 如何化解? 《草案》还对医疗纠纷发生时,患方不同索赔金额纠纷如何解决,给出答案。 1、患方索赔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
8种禁止实施的行为 发生纠纷后,有些患方会与医院产生争执,做出一些过激行为,不但耽误其他患者就诊,还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这次,《草案》列出了8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的行为。 1、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4、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工作人员人身自由。
随着各项法规的逐渐完善,医护人员的安全也将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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