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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回扣更惊人的是高药价合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现代护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5 14:38:51 文章录入:guojiang1108 责任编辑:guojiang1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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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价之高、医生所得回扣之巨,着实令人震惊。看到了这份清单,我们就再也不会奇怪医药费为何居高不下。 然而更令人震惊得是,就这份清单向北京多家医疗机构求证时,得到的结果竟然是:所列药品的医院零售价并未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也就是说,比市场药店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医院药价,都在合法范围内。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药养医”政策,允许医院在药品进货价的基础上顺加15%的差率,所得利润用于医院生存和发展。按理说,这一政策如果落实到位,不仅可以解决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的问题,而且也能把药价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然而,从肖启伟提供的清单看,因为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商业贿赂的猖獗和泛滥,公立医院无论药品的进货价还是销售价,都已经严重偏离了市场价值规律,“以药养医”政策已经扭曲变形。 药品在医院低价进高价出,不仅是医院救死扶伤的物具,而且客观上已经成为医院获取利益的商品。在这一市场行为过程中,医院和医生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冲动是难免的。 而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标准把这种利益冲动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所在。然而,我们无法想象,一个高出市场正常价格92倍的医院药品价格,竟然没有超过有关部门的规定,这样的规定对于医院和医生的作为究竟还有多少监管意义? 民众“看病难”、“看病贵”成为近年来一个难解的社会问题。相关部门探究其中的原因时,可谓条条在理:医疗保险没有普及啦、财政对医疗的投入严重不足啦等等。这些问题确实客观存在。但是,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前,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履行了对医院管理的应尽之责?如果药品流通的商业贿赂不能得到有效打击、医院对病人开出天价药品仍然“未超过有关部门的规定”,那么,即使上述问题都逐步解决了,“看病贵”依然是民众无法承受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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