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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护理实施中的建议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7 18:32:31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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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等级护理作为医院的护理工作制度和规范,是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法律性的条文。所以它必须是最基本的要求、应具备普遍实用性。如果标准过高,难以保证其实施;如果标准过低,护理工作质量和病人的基本权益就没有可靠保证 2, 等级护理划分应以病情为依据,以病人在院期间的病情为依据。并与其对护理工作的需求相适应。在现行的医院护理人力配备不足的条件下,自理能力的大小和缺陷不能划分等级护理单一依据。因为自理能力的缺陷不一定要专业护理人员去弥补,可以由其他非专业人员协助,必要时在专业护士指导下完成。如果病情不需要但自理能力缺陷或病人又要求专业护理人员协助,这种情况可例入特需护理的范畴。 3,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等级护理规范,应组织医疗、护理专家共同修定、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实用于临床的等级护理基本规范和质量标准。 4, 《护理规范》中规定一级护理每30—60min巡视病人一次;二级护理1——2h巡视一次;三级护理6——8h巡视一次。这种要求比较可行,一,二级护理可以适当延长夜间巡视间隔时间,三级护理也保证每班至少要巡视病人一次。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标准应具体可操作《护理常规》中明确了口腔护理、皮肤护理及生活护理的具体要求,可操作性较强。 5 , 即然护理等级由医嘱决定,那么医生应认真掌握护理等级划分依据和工作要求,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更改。护士长及责任护士要加强与医生及科主任的沟通与交流,使护理等级划分恰当、措施到位。真正提高护理质量,也有利于护理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 6, 根据等级护理规范和质量标准,除明确规定巡视、基础护理、生活护理等内容要求外。还应有对护理记录的具体要求,并体现护理程序和健康教育的内容。 7, 医生根据病情,病人意愿确定是否需要陪护,并在医嘱中体现,对陪护者的具体要求医护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 8, 合理调配护士,确保护理质量。医院在确定护理单元的护士编制时,不能单纯以病床数和使用率为根据,要应考虑病人病情和等级护理所需要的护理工作量。 以上言论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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