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中医院由“管人”向“管岗”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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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anhushi.com 佚名 不详 |
近日,从辽宁鞍山中医院了解到,这家医院380名职工已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全部成为社会人。这是鞍山市卫生系统首家实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单位。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三种:一是享受院内特殊津贴人员签订长期合同;二是距退休年龄在5年以内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三是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签订三年短期合同。合同签订后,职工档案全部封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并且移岗易薪,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工资不同;相同岗位、不同级别,工资不同;相同级别、不同岗位类别,工资也不同。职务聘任根据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专业技术实际能力和水平,按照人事局确定岗位指数,决定聘任后的职务、身份。
医院对受聘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末位淘汰制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末位者,医院可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让其下岗,并对其聘用合同条款做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末位者,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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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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