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床护理教育管理标准 |
|
|
|
www.nanhushi.com 佚名 不详 |
1、明确责任,实行护理部教育学术组和科室教学组二级管理责任条例。 2、建立健全临床护理教育管理制度,有长期、短期教育规划。 3、临床护理教育管理包括:新护士的岗前培训、护士规范化培训、继续护理学教育、护生临床教学、进修生的临床培训。 4、根据不同培训要求有相应的培训计划、内容、方法并实施。 5、实行学分制累积管理,教育对象每年参加认可的护理教育活动不得少于25分。 6、有完善的考核和评价标准,达到计算机管理。 7、不同层次的护理人员,能达到《卫生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相应的护理水平。
|
|
|
|
| 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
上一篇文章: 护理安全管理标准 下一篇文章: 探微护士长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管理体会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