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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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此简章)
现将2007年上半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为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一:《沈阳市200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报名
1.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25日零时—29日24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沈阳人事网www.syrsw.gov.cn,查询招聘信息,进入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考条件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
2.报考人员在网上利用招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后,完成报名工作。考务费为50元。 招聘方式为考核的职位,网上报名时不需交考务费。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再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笔试之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虚报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 准考证的取得。报考人员于2007年5月11日零时-5月15日24时在沈阳人事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裁剪线裁剪,准考证须粘贴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5.大东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驾驶员)为现场报名、现场交费,报名地点为:大东区津桥路18号,大东区人才中心。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26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康平县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为现场报名、现场交费,报名地点为:康平县人事局综合科。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26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招聘方式为考试考核的职位,均考《职业能力测试》。 2.加试《专业知识测试》的,在《职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内,以报考人员的《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底,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比例,确定加试《专业知识测试》人选。
(二)笔试时间
1.《职业能力测验》的笔试时间为2007年5月20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知识测试》的笔试时间为2007年5月29日上午。考试地点由市直部门、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并通知取得参加《专业知识测试》的报考人员。
(三)笔试成绩
1.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单科不低于60分(含60分)。 2.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以及查询方式,于笔试当日通知。 3.只考《职业能力测验》一科的,笔试总成绩以单科成绩计算;《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测试》两科都考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0.4+《专业知识测试》成绩×0.6。 4.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市教育局、区县教育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未按规定粘贴照片的,不许参加笔试。每科考试的《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准无误后统一收缴,不再退回报考人员,在面试时再次对报考人员进行核验。笔试的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方式为考核的职位,报考人员不需参加笔试(详见信息表中的招聘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进入面试或考核。
招聘方式为技能测试的职位,其聘用考试只举行技能测试(大东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技能测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现场报名地点查询。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沈阳人事网公告。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之前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及相关证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由市直部门、区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面试规程参照《沈阳市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执行。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由市直部门、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考《职业能力测验》的,其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二)笔试考《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0.4+《专业知识测试》×0.6)×0.4+面试成绩×0.6。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六、体检、考核
(一)市直部门、区县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直部门、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同时应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人事网、沈阳党建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直部门、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6223821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2238224 考务咨询电话:22532562 报考的专业咨询电话详见《沈阳市200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中各岗位咨询电话
请到下载中心“表格分类”下载附件 ================================================== 附件:《沈阳市200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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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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