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甲等医院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方案
(试行)
沈阳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二○○五年七月(2005年8月9日)
沈阳市临床护理质量控制标准考核细则(100分) (2005年8月9日)
项目
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方法及评分方法
扣分原因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组
织
管
理
8
分
1、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护士长配备符合要求;实行主管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有效落实垂直管理和二级或三级护理管理负责制;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并落到实处。
①查护理部主任、护士长配备符合要求,不符合的每项扣1分;
②护理部实行垂直管理,有任免奖惩调动的权利,权利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
③医院实行二级或三级护理管理,职责明确,护士长责任和护理管理落实情况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
2分
2分
4分
二、
护
理
管
理
92
分
2、有护士管理规定和明确的各护理单元护士人力配制原则与标准;按计划实施在职培训,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4:1,重症监护室根据需要护士与床位达到2.5-3:1,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2、①考核护理人员资格合法,护理人员配置符合规定,新护士录用办法及落实情况一项不合格扣0.5-1分;
②查阅继续教育和能力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不合格扣1分;
③护理部主任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二级医院具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三级医院具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护士长具大专以上学历,二级医院具护师以上职称,三级医院具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每项不合格扣0.5分;
④护理人员具大专以上学历,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50%,每项不合格扣1分;
⑤ICU、急诊室、手术室等科室护师以上职称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40%并有专科培训,专科培训率达到80%以上,每项不合格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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