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更换护士执业证书 造假获证者将被依法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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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anhushi.com 佚名 不详 |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记者罗素玲)下月起,依据《护士条例》,所有护士将换发新的执业证书。截至昨日,柳州市卫生局已向全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下发护士执业证书换发通知。《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上岗的“通行证”,这也是今年5月12日国家《护士条例》颁布以来,首次实行统一换证。
据介绍,本次申请换证者除提交身份证、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相关材料、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等资料外,老护士需要提交此前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如果没有《护士执业证书》的,则要提交今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果至今年5月12日止,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护理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超过3年未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的,以及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超过3年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除提交上述资料之外,还应当提交在指定的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定点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且考试合格的证明。若是首次申请注册的护士,还要提交个人学历证书、专来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今年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据了解,申请换证的护士将分4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护士,由服务单位统一报名、申请,柳州市卫生局妇社科负责初审;各县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名、申请,县卫生局负责初审;市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新的护士执业证书;在柳州市区个体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则到柳州市卫生监督所报名、申请换证。
申请换证的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材料,如果提交虚假、伪造的申报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后将依法取消个人的换证资格,该申请人一年内不得换领新证;若以欺骗手段获得新证,还将依法追查,禁止申请人在3年内申请换证。
责任编辑:泰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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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杜斌 责任编辑:杜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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