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复苏心脏药物的应用
1) 肾上腺素: 为心脏复苏的首选药物,适用于各种因素所致心脏停搏。因其作用时间很短,故可重复应用。常用0.5~1mg/5~10ml,静注,每5分钟一次,也可以2mg加入250ml溶液内静滴。
2) 异丙肾上腺素: 适用于心脏停搏,房室传导阻滞等情况。 常用1mg+5%葡萄糖液250ml,静滴。
3) 阿托品: 适用于迷走神经过度兴奋引起的心脏停搏及复苏后出现的缓慢心率,常以1mg,静注,每隔5'可重复一次。
4) 利多卡因: 是心室颤动或室颤反复发作的首选药物。常以50~100mg/20ml,静注作负荷量来治疗室颤发作(亦可配合电击),以每分钟2~4mg作持续静滴维持剂量预防室颤发作。
5) 溴苄胺: 适用于利多卡因及电击对室颤治疗无效者。可静注5mg/公斤体重后随即电击除颤,若室颤仍继续,可将剂量增加至10mg/公斤体重,配合电击可每间隔10~15分钟重复再给,直至达到30mg/公斤体重的最大剂量。
3.2.5 防治脑损害
1) 低温疗法: 头置冰帽,使全身降温,必要时可选用冬眠合剂,务使体温降至32度左右。
2) 脱水疗法: 根据不同情况可选用20%甘露醇、地塞米松及50%葡萄糖等。对有抽搐者可用安定、苯妥英钠或苯巴比妥。
3.3 Ⅲ期: 持续生命支持(PLS)
指患者的心跳、呼吸复苏成功后随即须考虑处理的问题,以免疏忽或处理不当而再度造成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常包括:
1) 纠正低血压和改善微循环。
2) 纠正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
3) 纠正心律失常。
4) 控制呼吸(必要时需采用辅助呼吸)保持呼吸道畅通。
5) 控制及预防感染。
6) 激素及促进脑细胞代谢药物的应用。
7) 监测和防止多脏器功能衰竭。
复苏的成功必须达到恢复智能和工作能力,需神经系统功能恢复,故必须重视以脑复苏为重点的高级生命支持和后续生命支持。及时正确的心肺复苏是脑复苏最初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在不影响心肺复苏操作的情况下,脑复苏的基本措施尚有:维持正常血压、控制呼吸、降温疗法、脱水疗法、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和高压氧、改善脑细胞代谢的药物及其他对症、支持治疗,参见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脑病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