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死亡患者的姓名、床号、诊断及呼吸心跳停止时间。
2.3 出院、转出及死亡书写只占一行表格,如内容在日间病情栏内容纳不
下,可直接延续书写到夜间病情栏内。
2.4 空一行,新入院、转入患者姓名、床号,患者性别、年龄、入院原因
(诊断)及时间。
2.5 空一行,当日手术患者姓名、床号,麻醉方式、手术名称。
2.6 空一行,明日手术患者姓名、床号,麻醉方式、手术名称。
2.7 空一行,病危或病重患者姓名、床号、诊断,病重注明“重”;病危注
明“危”。
2.8 病危患者均需要书写。
3、危重患者主要书写内容:
3.1 书写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并注明时间(日间2pm、夜间
6AM)。
3.2 患者意识、生命体征、体位、皮肤完整性、患者特殊主诉,异常检验、
治疗及给药、护理措施、伤口情况、引流情况、睡眠、病情变化等。
4、病室报告书写注意点:
4.1 报告应按照书写顺序及要求书写。
4.2 报告内容要前后衔接,如白班交班时渗血较多,夜间应注明是否终止
或仍渗血,是新鲜还是陈旧性血液等。
4.3 当内容需转第二页时,楣栏处应填写病室名称,日期(年、月、日)
及页数,其他项目不必再填写;患者病情如在第一页未写完,第二页只
写患者姓名及床号。
4.4 患者行特殊辅助检查如钡餐、胃肠道造影等,只写在交班本中,不用
写在病室报告中。
全国医院工作制度 2008.7 第二征求意见稿
CHA 护理工作制度1-35 30
4.5 日间交班报告由主管(或主班)护士填写,晚间由后夜班护士填写,
签全名。
4.6 书写危重患者报告内容时,第一行前面空两格。
4.7 报告中注意措词恰当,无错别字,使用医学术语。报告不允许涂改或
伪造,字迹清晰、整洁。
附:医嘱本使用要求:(未开通病房工作站的医院)
1. 医嘱本楣栏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日间医嘱“日”字用蓝笔,“夜”字用
红笔。
2. 医嘱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只能用红笔“作废/DC”,同时有医生签名。
3. 医嘱本不得有缺页、丢失,保持医嘱本的完整。保存期二年.
4. 开医嘱时间要与实际时间相符,护士有责任监督并提醒医生。
5. 护士执行临时医嘱,时间不得超过15 分钟。
6. 核对原则:每日核对一次当日长期医嘱并签名。每周大核对医嘱一次。
必要时重整医嘱。
7. 核对内容包括:
7.1 医嘱录入后,确认人应持医嘱本与电脑核对是否正确(包括患者姓
名、药名、剂量、给药方式、执行频率、执行时间、费用标志等)。
7.2 每日医嘱由连班和前夜护士核对,确认医嘱录入、打印是否正确(包
括患者姓名、药名、剂量、给药方式、执行频率、执行时间、执行情况
等)。
7.3 已停医嘱在病历上是否转抄。
7.4 核对医嘱时应连同临时医嘱一起核对。
三十四.特殊科室管理制度(新增)
(一)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1.查对制度
1.1 患者查对确认制度与流程
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人病历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诊
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化验单、药物、医学影像资料等。
接患者之前: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还必须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
对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认。
接入手术室后:夜班护士查对
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与夜班护士共同查对;;
进入手术间之后:麻醉医生查对;
麻醉之前:手术医生与麻醉师还必须共同与清醒的患者交谈查对进行
“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再次的确认。
昏迷及神志不清病人: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亲属进行查对。
手术者切皮前:由手术室巡回护士,提请手术者实行手术“暂停”程序,
经由手术者与参与手术的其他/她工作人员进行“病人姓名、性别、年龄、
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最后的核对确认之后,方可切皮手术。
1.2 手术物品查对制度与流程
1.2.1 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
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
全国医院工作制度 2008.7 第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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